策略交易說明

網格交易是一種量化交易策略, 即在震盪行情中通過在一定的價格區間構造出一系列的買賣價位, 自動執行低買高賣, 保證每一次賣出價位高於買入價位,從而獲得價格震盪區間的波段收益的一種交易方法。簡單來說,網格交易就是使用者設定一個價格區間上下限,同時設定網格數量,比最新價高的網格點掛賣單,比最新價低的網格點掛買單。網格運行過程中,如果某一個網格掛單成交,系統則會自動往反方向再掛一個單,如此反復,自動化地高拋低吸,直到終止條件觸發導致策略結束。

 

 

風險提示

用戶首次使用網格交易會彈出“風險提示”框,使用者在交易前須知曉並同意協議。


 

網格交易作為一種交易輔助工具,無法保證獲利,在劇烈行情下,突破趨勢後可能會帶來虧損或者強平,請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謹慎決策。

 

一、網格生命週期和狀態

網格交易生命週期:網格下單=》網格等待觸發(可選)=》網格初始化=》網格運行=》網格終止

網格交易訂單狀態:

·  待生效,只有用戶設置了觸發價格條件才有該狀態,表示觸發價格還未達標。

·  生成中,網格交易生效後做初始化的過程,系統會根據使用者設置的參數計算出所有訂單價格和委託數量,並進行掛單。

·  運行中,網格交易初始化完成後,開始執行策略。

·  終止中,網格交易觸發終止條件,系統會根據使用者設置的參數,判斷是否幫用戶進行撤單和平倉。

·  已終止,網格交易根據使用者設置的參數幫用戶完成撤單和委託平倉後,網格結束。

 

二、網格操作指引 

1 登錄網頁端 huobi.com,在合約交易頁面選擇策略交易。

2、在網格交易設置頁面,選擇手動創建,設置要執行的策略參數,點擊「創建策略」,核實參數後點擊「確定」。

必填:合約、倍數、價格(最低和最高價格區間)、價格模式(等差或等比)、網格數量、數量模式(等量或等額)、投入擔保資產

選填:觸發價、終止條件、有效時長、終止操作 

3運行中的網格,可以進行查看、終止操作。

點擊“策略詳情,可以查看網格詳情,在觸發前,可以修改觸發價;可以查看網格當前委託和歷史委託情況。

點擊停止策略,可以結束網格交易。 

 

4“歷史策略的網格可以查看終止原因,進行查看、分享、使用操作。

點擊查看,可以查看網格詳情,但無法再進行修改設置。

點擊分享,可以分享網格的收益情況。

點擊使用,可以直接使用該網格的設置參數。

 

三、網格運行案例

假設BTC/USDT永續合約市場最新價為14800 USDT,使用者進行網格交易,設置的參數為:網格最高價格20000 USDT,網格最低價格10000 USDT,網格數量為10個,倍數為10倍,價格模式為等差,數量模式為等量,投入擔保資產為30 USDT,網格最低止損價格為9000 USDT,觸發止損時全部撤單並全部平倉。(maker手續費率 = 0.02%,合約面值 = 0.001 BTC,合理係數為1.1

根據參數計算:

· 等差網格差值 = (網格上限 -網格下限) / (網格數量)= ( 20000 – 10000 ) / 10 = 1000 USDT

· 計算所有掛單點,從 10000USDT 20000USDT,每隔 1000USDT 作為一個掛單點,由於最新價 14800USDT 距離 15000USDT 最近,因此初始化時,在 15000USDT 掛單點置空不掛單。則所有開倉價格 =20000+19000+....11000+10000= 150000 USDT

· 等量:單筆委託數量 = (投入擔保資產/合理係數)* 倍數 / [ 面值*sum(所有開倉價格)*1+倍數*maker手續費率)]=30/1.1*10/[ 0.001*150000*1+10*0.02%]= 1.8145 ,再向下取整= 1 

初始化完成後,掛單情況如下:

若市場價格從 14800USDT 漲到 16500USDT,價格 16000USDT 的掛單成交,則掛單更新情況如下:

(注:此時剛剛在 16000USDT 成交的開倉單上記錄了 15000USDT 平倉單的ID,互為套利對數關係。)

此時市場最新價又從 16500USDT 跌到 13500USDT,價格 15000USDT 14000USDT 的掛單成交,則掛單更新情況如下:

此時市場最新價從 13500USDT 急速下跌到 9000USDT,達到了最低止損價格,策略結束並根據使用者的設置進行全部撤單和全部平倉,策略結束前掛單更新情況如下:

另外,當最新價在網格上下限以外時,初始化後掛單情況如下:

· 最新價小於網格下限:

· 最新價大於網格上限:

 

四、網格終止條件

1、下單失敗(如因可用擔保資產不足、平倉導致強平、可平量不足、超出限價等下單失敗)

2、出現非網格交易觸發的訂單操作(如使用者主動下單、撤單、平倉、合約交割、強平等)

3、達到設置的止損價格

4、用戶主動終止網格

5、運行達到設置的有效時長

 

五、網格交易參數

參數

描述

公式計算

合約

合約類型、品種、模式

-

倍數

交易的倍數

-

網格最低價格

網格下限,當市場最新價低於該價格將不會再掛單

-

網格最高價格

網格上限,當市場最新價高於該價格將不會再掛單

-

價格模式

【等差】表示每格網格價差相等

【等比】表示每格網格價比相等

1. 等差:每網格間距差值 = (網格上限-網格下限)/(網格數量)

假設網格數量為M,間距差值=(網格上限-網格下限)/M,計算所有掛單價格:

P1=網格下限

P2=網格下限+間距差值

P3=網格下限+間距差值*2

P4=網格下限+間距差值*3

PM=網格下限+間距差值*(M-1)

P(M+1)=網格上限

 

例:網格下限是10000,間距差值=1000,則掛單點為10000110001200013000...

 

2.等比:每網格間距比例 = (網格上限 / 網格下限) ^ (1/網格數量) - 1

假設網格數量為M,間距比例= (網格上限 / 網格下限) ^ (1/M) - 1,求所有掛單價格:

P1=網格下限

P2=網格下限 * (1+間距比例)

P3=網格下限 * (1+間距比例) ^2

P4=網格下限 * (1+間距比例) ^3

PM=網格下限 * (1+間距比例) ^ (M-1)

P(M+1)=網格上限

 

例:網格下限是10000,間距比例=10%,則掛單點為10000110001210013310...

 

注:為了避免精度問題,因此無論價格模式為等差還是等比,最高網格掛單點直接取網格上限作為掛單價格。

網格數量

即掛單數量,為整個網格上下限區間內的所有掛單數量,策略運行中始終有固定數量個掛單。(最小數量為2,最大數量為50

-

數量模式

【等量】表示每個網格的委託數量(張或者幣)相等

【等額】表示每個網格的委託金額(USDT)相等

 (由於下單實際最小單位為1, 因此在委託金額可能存在小於1張的價值誤差)

【等量】單筆數量(張)=(投入擔保資產/合理係數)* 倍數/ [合約面值*sum(所有開倉價格)*1+倍數*maker手續費率) ],然後向下取整

 

【等額】單筆數量(張)=(投入擔保資產/合理係數)*倍數/ [網格數量*合約面值*當前掛單點價格*1+倍數*maker手續費率) ],然後向下取整

 

注:目前合理係數默認為1.1,後續可能會隨時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

最小投入擔保資產

表示投入到該網格交易的資金,必須大於等於最小投入擔保資產。

【等量】最小投入擔保資產 = [合約張數*合約面值*sum(所有開倉價格)*1/倍數+maker手續費率) ]*合理係數;其中合約張數取1

 

【等額】最小投入擔保資產 = [合約張數*合約面值*網格最高價格*網格數量*(1/倍數+maker手續費率) ]*合理係數,其中合約張數=1,若PT剛好等於網格最高價格,那麼就往下取低一格的價格

 

注:

①PT指的是離最新價(若設置了觸發價格,則為觸發價格)最近的那個網格掛單價格。

目前合理係數默認為1.1,後續可能會隨時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

每格收益率

系統根據使用者設置的參數進行估算每個網格的收益率,等差網格和等比網格計算有所不同,並且還需減去maker手續費,若得出每格收益率小於0,則無法下單。(每格收益率為估算,僅供參考)

1. 等差網格:最低收益率~最高收益率

最低收益率 = [(網格上限 - 網格下限)/(網格數量*網格上限)]- 2*maker手續費%

最高收益率 = [(網格上限 - 網格下限)/(網格數量*網格下限)]- 2*maker手續費%

 

2. 等比網格:

每格收益率 = (網格上限 / 網格下限) ^ (1/網格數量)-1-2*maker手續費%

佔用擔保資產

當前網格交易佔用的擔保資產

持倉擔保資產+掛單凍結擔保資產

已實現收益

網格交易創建以來成交產生的所有套利對數收益和手續費匯總。對數收益即:使用平倉單和對應開倉單計算得出,並且將手續費扣減掉。(注:僅包含網格正常運行的開平單收益,不包含網格結束後幫使用者平倉的那部分盈虧)

一對套利對數收益計算:

【平多】(平倉價格-開倉價格)*張數*合約面值-開倉單手續費-平倉單手續費

【平空】(開倉價格-平倉價格)*張數*合約面值-開倉單手續費-平倉單手續費

未實現收益

該網格當前未平倉倉位的收益, 使用開倉均價和最新價計算, 包括該倉位已結算的收益和最近一次結算後產生的未實現盈虧。(僅運行中網格有該欄位)

-

總收益

當前網格交易的所有收益。

運行中網格:總收益 = 網格已實現收益+網格未實現收益

已終止網格:總收益 = 網格終止時的所有網格已實現收益

收益率

當前網格交易的收益率

網格總收益/投入擔保資產

觸發價格(選填)

當選擇的合約最新價達到網格觸發價格後,網格才會開始運行。

-

有效時長(選填)

表示網格的有效時長,把網格初始化開始時間作為起點計算,到達有效時長後網格自動終止。

-

最高止損價格(選填)

當最新成交價達到最高止損價格時,將終止網格,必須高於網格最高價格和觸發價格。

-

最低止損價格(選填)

當最新成交價達到最低止損價格時,將終止網格,必須低於網格最低價格和觸發價格。

-

網格終止時是否全部撤單(選填)

啟用時,在網格終止時將自動撤銷所有當前合約的未成交訂單;不啟用,在網格終止後遺留的未成交訂單將作為普通委託訂單存在,可手動撤銷。

-

網格終止時是否全部撤單且平倉,並設置對應的委託類型(選填)

使用者可啟用網格終止時全部撤單且平倉,並設置對應的委託類型(支援用戶設置最優N檔、對手價和閃電平倉)。在網格終止時將按照設置的委託類型對當前合約所有掛單撤單,並且對當前合約倉位進行平倉。

-

創建時間

網格交易下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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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網格交易開始初始化的那個時間,以該時間作為判斷網格有效時長的開始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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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時間

網格交易終止時間

-

 

注意

1、網格交易與普通交易互斥,若當前合約同模式下存在掛單(包括限價單、計畫委託、止盈止損、跟蹤委託)或持有倉位,則無法進行網格交易。

2、網格初始化時,距離最新價最近的網格掛單點置空不掛單,而其他網格掛單點比最新價高則掛賣單,比最新價低則掛買單。

3、如果網格終止時用戶沒有設置撤單,那麼遺留的未撤銷單則作為普通委託訂單存在,成交時不會再觸發反向掛單。

4、部分成交不會觸發反向掛單,因此可能出現多空持倉的情況。

5使用者設置了策略終止時全部撤單且平倉系統無法保證一定能下單成功或者平倉成功,完全取決於當時的市場行情和倉位風險情況

6、單使用者全平臺未終止的網格交易訂單個數上限為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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