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币通证管理规则
- 新币上线
第一条 目的 为推动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规范通证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除非另行明确指出,本规则中的下述词语具有以下意义。
(一) Huobi:是指HTX数字资产交易平台。
(二) 项目方:负责发行或运营通证的主体,即在Huobi上线交易通证的法人、团队、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及愿意为社区化、去中心化、无项目方通证承担责任的代表或志愿者等。
(三) 通证:在HTX流通交易的加密数字权益证明,亦称为“Token”或“项目”。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方应及时、诚信地披露所有对通证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等情形。
第四条 信息披露形式 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项目方需通过项目方官方网站进行正常或临时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代码的更新进展;市场活动;获得机构投资情况;社区建设情况等重要内容。
第五条 临时信息披露 临时信息披露是指发生特殊事件,项目方应在正常披露之外进行的披露。项目方应在该特殊事件发生时起24小时内披露相关情况并书面同步给HTX。
(一) 特殊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核心团队成员变更、重大技术事故、产品及技术方向变更、核心团队涉嫌重大法律风险事件、重大负面新闻或舆论、影响通证价格剧烈波动的因素(含锁仓通证的解冻、回购)等。
(二) 临时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基本事实和结果等。
第六条 信息披露的例外 项目方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披露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经HTX同意,可以不进行披露。
第七条 问询与回复 Huobi有权就项目情况不定期问询项目方,项目方应积极配合问询,在24小时内回复问询。
第八条 问询方式 HTX 可通过以下途径对项目方进行问询:
(一) 项目方提供的官方邮箱;
(二) 项目方提供的电话号码;
(三) 项目方提供的即时通讯方式,如WeChat,Facebook,Telegram等。
第九条 问询内容 问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白皮书或者官网对外承诺的履行情况、核心团队成员的任职及持有通证的情况、产品及技术进展、影响通证价格剧烈波动的因素(含锁仓通证的解冻、回购)等。
第十条 问询结果 HTX 可根据项目方是否配合问询、配合的程度和回复内容等,判定项目方是否违反本规则,并作出相应处理。
HTX 可就处理结果通过第八条规定的途径或者以公告的形式进行通知。
第十一条 常规审查 Huobi有权对项目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白皮书承诺的重大内容;
(二) 技术代码的安全审查;
(三) 项目方或者其他主要通证持有人的持仓变动、承诺锁仓的通证履行情况等其他可能影响通证价格的因素;
(四) 核心团队人员变动;
(五) 其他Huobi 认为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二条 专项调查 Huobi 可根据以下情形启动专项调查。
(一)经用户举报项目方涉嫌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项目方未作出任何回复或者回复不足以推翻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新闻媒体揭露项目方具有第十一条规定情形,项目方未作出任何回复或者回复不足以推翻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三)经常规审查,发现存在重大风险的;
(四)其他Huobi认为需要启动特殊审查的情形。
第十三条 实地调查 Huobi 可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项目方进行拜访监督、实地调查。
项目方应积极配合HTX 的实地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白皮书或者官网对外承诺的履行情况、核心团队成员的任职及持有通证的情况、产品及技术进展、影响通证价格剧烈波动的因素(含锁仓通证的解冻、回购)等。
项目方拒绝调查、故意阻挠或以其他方式不配合Huobi 调查工作的,Huobi 可根据本规则或者此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对向项目方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项目方的配合义务 项目方有义务对于Huobi 的定期审查和专项审查积极配合。同时,对于交易者举报的事项、新闻媒体的质疑、有管辖权的监管机关的风险提示等,项目方应积极回应或进行整改。
对于不配合的项目方,Huobi 可以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通过第八条规定的途径或者以公告的形式进行通知。
第十五条 “ST”的处理 Huobi 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出现以下情形的通证实施“ST”警示处理,在相关交易对上显示“ST”标记,向用户提示交易风险。
(一) 项目方未对项目信息进行更新或披露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官网、白皮书、临时信息披露事项;
(二) 项目方的通证所有交易对连续十五日平均日交易额均低于1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通证的;
(三) Huobi 通过问询、常规审查、专项审查、实地调查等方式,经综合评判认为需要标注“ST”的;
(四) 被HTX 认定为严重违规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ST”的取消 Huobi 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出现以下情形的通证实施取消“ST”的处理。
(一)项目方经整改后,不符合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任一规定的;
(二)项目方经整改达到本规则其它要求的;
(三)项目方补充相关材料,经Huobi 审查符合要求的。
第十七条 隐藏交易或停止交易的处理 Huobi 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出现以下情形的通证实施隐藏交易对或停止交易的处理。
(一)被实施ST警示之日起三十日(自然日)内未被取消的;
(二)该通证的所有交易对连续三十日平均日交易额均低于5万美金或其他等值通证的;
(三)项目方主要团队成员存在重大欺诈、诈骗等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将募集的通证挪作他用、项目开发团队下落不明、严重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等;
(四)项目或者项目方主要团队成员被有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的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追究司法责任的;
(五)项目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营销或传播方式涉嫌传销或明显虚假宣传的;
(六)项目或项目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
(七)未经社区同意,项目开发团队解散或核心团队成员离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发的情况;
(八)项目方故意隐瞒或者制造虚假信息导致通证价格异常波动;
(九)未按照白皮书或者其他形式承诺的锁仓机制,擅自解锁通证的;
(十)项目方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偏差或不实;
(十一) 项目实际进展严重滞后于白皮书的发展规划;
(十二) 项目主网切换时出现安全隐患并在30日内无法修复解决;
(十三) 智能合约代码存在溢出、增发等安全漏洞并在30日内无法修复解决;
(十四) 项目存在其他风险隐患如黑客盗币、隐瞒增发、双花攻击等;
(十五) 项目方因主网或合约安全问题,导致HTX和用户重大资损,且项目方拒不配合不进行赔偿的;
(十六) 属于匿名交易通证、不支持离线签名、节点源码不开源的;
(十七) 被Huobi 判定为严重违规或存在较高风险的其他情形。
项目或项目方出现以上任一情形的,Huobi 有权对通证进行隐藏交易或停止交易处理。项目方的通证被隐藏交易后,Huobi停止该通证的充值业务,但不影响用户对该通证的持有;用户仍然可以通过搜索找到通证代码,但该通证的交易对不会在交易区及涨幅榜中展示。
隐藏交易对的处理决定不可撤销,项目方申请恢复上线交易的,必须按照Huobi 的通证上线流程要求,重新申请通证上线交易。是否符合上线交易的要求,由Huobi 进行判定。
第十八条 清算 通证进入隐藏交易状态后,Huobi 视情况决定该通证是否进入清算流程, HTX 主导对平台内资产进行清算。被停止交易的通证,从停止交易之日起启动清算流程。
第十九条 终止交易 清算完成的项目方通证停止在HTX 交易,做下线交易处理。
终止交易通过第八条规定的途径或者以公告的形式进行通知。
第二十条 责任的承担 若项目方对HTX、交易者或者其它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HTX 此前公布的规则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第二十二条 HTX 对本规则有修订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HTX
2021年6月11日